一 、复试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校及我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 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组织和管理
我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所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等。
四、资格审核和交费
参加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标准为每次90 元/人。
缴费方式:转账
缴费信息如下(请于2026年3月29日前完成缴费):
南开大学账号
全称:南开大学
账号:120066032010149600156
汇入地点:天津市
汇入行:交通银行南开大学支行
转账时请务必备注:2026年陈省身数学研究所复试费+姓名
我所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26年3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的PDF 扫描件发送到 gracefeng@nankai.edu.cn(注: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制成一个 PDF 文档, 文档命名和邮件名称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核 ”) 。现场资格审核当天也需携带以下材料:
1.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 身份证原件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盖骑缝章) 。
3. 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 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pdf 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
5. 2026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6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 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7.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8. 在国(境) 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9.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 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五 、录取管理
1.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对于获得“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国赛银奖以上 、“天开杯 ”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考生如需申请,请提供个人签字的申请说明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资格审核材料同时提交。
2. 复试结束后,我所将及时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七日。
3. 学费 、户籍 、住宿 、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 、档案及奖助 、派遣等详见《南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物理学科:
复试时间、地点:2026年3月30日(周一)上午9:30 ,省身楼八楼中央教室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2026年3月30日(周一)上午9:00,省身楼812办公室
候考地点:省身楼812办公室
数学学科:复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七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 审核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 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 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8. 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录取。
9.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 月初, 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 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南开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及我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我所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1879 邮箱:gracefeng@nankai.edu.cn
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
2026年3月27日
